厨艺交流

调味与菜肴质量关系

2008/12/19 19:33:59

本文作者:张胜文   

一般说来,菜肴可食价值的大小,主要表现在味觉上。味觉好则为佳肴,味觉差就难称上品。这个观点,曾在全国烹饪大赛中是众评委达成的共识,笔者也非常赞同这种说法。因为菜肴的味觉关键取决于调味,所以,我特撰此文探究调味与菜肴质量的关系。
  
在《火候与菜肴质量关系》一文中,我们早就知道了鉴别菜肴质量主要在于色泽、口味、形状、质地、营养、芡口、汤汁等几方面。这里仍以此为序,专门来探讨这个问题。
  
  一、调味与菜肴色泽关系
  
  构成菜肴色泽有三大因素:一是原料的天然色泽;二是原料加热时(或后)自然变化色泽;三是调味。前两个因素暂且不提,这里只说调味与菜肴色泽的关系。
  从实践中看,利用调味品控制菜肴色泽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原色菜肴,比如,“滑熘里脊”、“清炒虾仁”、“蒸鸡蛋糕”等。为了保持菜肴的洁白或微黄色泽,在调味时不放酱油等色深的调味品,而是放盐等色浅或无色的调味品。这类菜肴,只有洁白或保持原色,才能体现出圣洁高雅,令人品味。二是深色菜肴,或称变色菜肴,比如,“红烧鱼”、“番茄肉片”、“熏兔”等。为了突出菜肴某种色泽,在调味时可以放酱油、番茄酱、白糖等本身色深或加热后色深的调味品。具体说,“红烧鱼”中放酱油,成品红润;“番茄肉片”中放番茄酱,成品橘红;“熏兔”用白糖,成品褐红。这类菜肴,只有色泽变化于人们追求的视觉范畴之内,才能红艳泛光,令人垂涎。如果将上述两类色泽菜肴的调料颠倒使用,就会影响成品质量。据此,我们在将菜肴调味时,为了保证成品的某种色泽需要,应谨慎从事。
  
  二、调味与菜肴口味关系
  
  调味与菜肴口味关系最为密切,是任何其他操作环节都比拟不了的。因为菜肴的味觉除少量源于原料本身香味(如肉香、鱼香、果香等)外,更多还是靠调料来确定味型。比如,调咸者用盐及含盐的调料,调酸者用醋及含酸的调料,调甜者用糖及含糖的调料,调辣者用辣椒及含辣的调料。这是常识性的知识,只要稍谙烹饪之道的人都知道,勿庸细说。
  从实践中看,多数菜肴必须用调料将味型调解成多元化、复合化来满足人们饮食需要。如,调成咸鲜味型的“熘肉段”、“炒三鲜”等品种,均需用油、葱、姜、蒜、酱油、盐、鲜汤、味精等调料;再如,调成麻辣味型的“麻辣鸡翅”、“麻辣豆腐”等品种,需放辣椒、胡椒、花椒等调料。这就不难看出,只有在烹调时正确、合理、科学地对菜肴进行调味,才能确定成品的各种味型,使之丰富多彩,供人享用。
  
  三、调味与菜肴形状关系
  
  菜肴的形状,主要取决于原料的形状。不论我们在烹调中采用哪种调味方法,都要考虑菜肴的形状如何。一般说来,成品主料的形状越大,其口味越重,如,“酱头肉”、“烧整鸡 ”等。这类菜肴因形状较大,故在酱或烧时于汤汁中多放调味品,即使是成品表面口味过重,但因其内部口味过淡,再说,汤汁也不直接食用,所以,切片(块)后食用时并没有口重的感觉。反过来,成品主料的形状越小,其口味越轻,如“清炒肉丝”、“柳茸鸡片”等。这类菜肴因形状较小,故在烹制时要少放调味品(这里的“少”只是与上述菜例比较而言),即使是成品表面口味相对淡些,但因内外一致,并且汤汁一并食用,所以整个菜肴并没有口轻的感觉。
  上面说的是“调味与菜肴形状关系”的普遍现象,在实践中也有另类菜肴。如,“拆骨肉”、“烤鸭”等,形状大,口味轻,成品须蘸调味品食用;再如,“肉末酱”、“鱼籽酱”等,形状小口味却重,成品可配萝卜干、黄瓜、白菜等食用。
  这就要求我们:当菜肴(原料)形状固定以后,必须根据成品特点和食用方法进行分门别类调味,且不可鲁莽从事而影响成品质量。
  
  四、调味与菜肴质地关系
  
  菜肴的质地越相对坚韧(硬),其调解的口味越相对浓重,比如,“浇汁鱼”、“松鼠鱼”、“锅包肉”、“酱牛腱”等。探究原因,这类菜肴的主料形状都比较大,再说,大多要进行挂硬糊、过油,使其质地较为坚韧(硬),当正式调味时,外层的坚韧(硬)便阻碍调料滋味浸入内部,致使调味效果内外不均。在这种情况下,芡(汤)汁的口味就要略重些,将芡(汤)汁裹着菜肴入口,经牙齿咀嚼和舌头搅拌后并没有口重的感觉。反过来,菜肴质地越相对软烂,其调解口味越相对清淡,比如,“清炒虾仁”、“熘肝尖”、“滑熘鸡丝”等。探究原因,这些菜肴的主料形状都比较小,没有挂很多厚糊,只上一点稀浆,并于热油锅滑透,外层软嫩,形成护膜甚薄,当正式调味时也不妨碍调味滋味浸入内部,致使调味效果内外一致。在这种情况下,芡(汤)汁的口味就要略轻些,将芡(汤)汁裹着菜肴入口,并没有口轻的感觉。这是调味与菜肴质地之间普遍存在的关系。
  但是,遇特殊品种情况却相反。质地软的反倒口味较重,而质地硬的却口味偏轻。如“鸡蛋酱”、“辣椒酱”等品种口味较重,而“烤鸭”、“干炸虾段”等品种口味则轻。究其原因,前两例是以大酱为调料,是酱品,应视小菜范畴之内;而后两例是另类菜肴,在正式烹调时不能调味也无法调味,只能在食用时补充调味。
  从上看出,调味与菜肴质地关系,虽说有着普遍规律,但并不是一成不变,在特定的品种中,口味轻重也是相互变化的。希望大家在实践中,根据各种因素的变化而变化,以利达到人们对饮食品种的味型与质地的要求。
  
  五、调味与菜肴营养关系
  
  菜肴的营养主要源于原料。
  我们知道,菜肴的原料是由主料、辅料和调料构成的。很显然,调料中的营养与菜肴的营养关系是相当密切的。当我们在制作各种菜肴时,必须放入油脂、葱、姜、蒜、鲜汤、味精等。因这些调料均含各自不同的化学成分,故自然丰富了菜肴的营养内容。比如,油脂中含大量的脂肪,葱、姜、蒜中含有蛋白质、脂肪、各种维生素等,味精中含有谷氨酸纳等。上述各种调料中所含的营养素都是我们身体需要的。据此看出,在烹调时投放的调料越多,其菜肴的营养成分越丰富。
  
  六、调味与菜肴芡口关系
  
  从正常烹调角度讲,凡是勾芡的菜肴均需调味,而调味时大多分为两种情形:一种是调味品沸后勾芡,比如,“炒青椒”、“葱烧海参”等品种均需在这种情形勾芡。还一种是调味与勾芡同时进行,具体方法是将勾芡的淀粉与味汁同放一碗内,当主料初步加热处理成熟后,回锅(勺)一同泼入其中;淀粉随着味汁的开沸,成熟后产生一定黏性便包裹在菜肴表面上,如,“熘肉段”、“熘三样”等品种均需这样勾芡。从上述两种勾芡情形中可总结出一句话:即,勾芡是在调味结束或正在调味时进行。不论采用哪种勾芡形式,都要淋明油。虽说“淋明油”也是调味的技术范畴,但它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芡口光亮,而绝不在于调味如何。这样勾芡,会将所有调料滋味包容于主、辅料之内,或曰与主、辅料有机地浑然一体,调味合理,芡口适中。
  如果我们不按科学规律办事,当菜肴的芡口定型后调味(辅助调料除外,如往菜肴中放一点香菜末、味精等),那调料的滋味会被芡口拒之门外,难以与主、辅料相融,结果是滋味只在菜肴表面,不在其中,效果不够理想。
  
  七、调味与菜肴汤汁关系
  
  纵观所有有汤汁并需调味的菜肴,只要我们稍加总结就会发现,菜肴中的汤汁越少,我们的食用量越小,比如,“油炸花生米”、“干炸带鱼”等。这类菜肴基本无汁,前者炸后调味,而后者是炸前调味,不论调味顺序如何,成品均无汤汁,故调味稍重。不过有一点值得说明的是,这类菜肴口味内外不均,即使调味稍重,但经牙齿咀嚼后,内外混合形成食团,口味由重变轻,可以达到人们乐于接受的程度。相反,菜肴中的汤汁越多,我们的食用量越大,比如,“羊汤”、“木樨紫菜汤”等。这类菜肴人们在每餐中可以成碗成碗地喝用,所以只有轻调味,才能被人大量进食,否则是不行的。处在汤汁少与多之间的菜肴,如各类熘、炒、炖、扒等类品种,汤量多少适宜,没有明显的区分,所以调解口味较为适中。(连载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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