厨艺交流

吃不了如何“兜着走”

2009/5/21 16:19:04

文/兜兜

亲朋好友到饭店聚餐,将未吃完的饭菜“打包”带回家十分自然,而且已经逐渐成为很多市民的习惯。将在饭店吃剩下的饭菜打包回家,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浪费,但哪些食物适合“打包”,“打包”回家后又怎么食用呢?可千万别小看这个问题,这可绝对关系到你和家人的健康。其实,剩饭剩菜并非都适合“打包”,即使适合“打包”,回家后也应注意食用方法,否则会对身体造成不适。

那么就让我们来看看这包该怎么打,哪些包又不该打吧。

打包再加工类

NO.1鱼类菜肴打包后一定要加热食用,而且加热要讲究分寸。虽然鱼类含有丰富的营养,但也是大肠杆菌最好的温床。在20摄氏度的环境中,6个小时便可使1个大肠杆菌可变成上亿个,因此“打包”的剩鱼一定要加热后食用。而在加热时也要讲究分寸,如过度受热,鱼类动物脂肪组织也会产生对人体有害的过氧化脂质,其中的维生素A、E、D等也会失去其营养价值。
  
NO.2贝壳类海鲜虽然适合“打包”,但重新食用时,一定要重新烹饪杀菌,加热时还要用醋腌制10分钟左右,以杀死可能潜伏其中的副溶血性弧菌,以防止引起胃肠道疾病。

不宜打包类

NO.1煮熟的蔬菜都含有不同量的亚硝酸盐,过夜的蔬菜经一夜盐渍,亚硝酸盐含量会增加,加热后毒性还会增强,因此蔬菜不能“打包”。
  
NO.2淀粉类食品中的年糕等食物最多只可保存4小时,在没有变味的情况下食用也可能会引起不良反应,原因在于淀粉类食品极易被葡萄球菌污染,这种细菌的毒素在高温加热下也不易分解,所以淀粉类食品最好不要“打包”,一次吃掉。

旺菜秘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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