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15年建美食街区10个
结合昆明市餐饮业发展实际,市商务局提出一系列实施意见,其中包括积极推进餐饮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餐饮业档次和水平,着力加强菜系含昆明著名小吃品种的挖掘整理、规范提升、创新开发和宣传推广工作,促进餐饮业全面升级,到2015年,全市餐饮业零售总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25%;重点扶持25户餐饮龙头企业,其中年营业额5000万元以上的达10户,年营业额1亿元以上的达1户;发展具有地方特色、少数民族文化氛围浓郁、影响力大的美食文化名城、名县、名镇5个,美食街区10个,2009年内完成昆明申报“中华美食名城”;餐饮人才职业技术培训体系初步形成;形成具有民族和地方特色的品种1000个、核心菜品10个,昆明进京、入沪、进周边省(市、区)和东南亚、南亚国家的餐饮企业占全省比重达50%以上。
同时,要推进发展,挖掘民间菜肴,特别是民族民间菜肴,重点发展正餐、快餐、休闲餐饮、主题餐饮促进餐饮业态多样化发展;引导餐饮企业到农村建设原辅材料基地等。培育一批跨地区、跨所有制的餐饮大企业、大集团,支持有条件的优势餐饮品牌大企业集团申报上市公司;加大对申报中国品牌餐饮企业、中国驰名商标、昆明著名商标等名牌的扶持力度;抓紧餐饮老品牌的抢救性保护工作。
3年内每年拿出千万元培育龙头企业
鼓励各地围绕商贸、商务聚集区和居民生活的市场需求,做好餐饮街区的规划布局,采取拆旧建新、修旧如旧、整治创新等方法,推动小吃、风味、烧烤等特色餐饮街区建设,集聚商业资源,扩大市场规模,增强市场活力,推动餐饮集聚消费。开展餐饮示范街(城)认定工作,逐步培育一批以餐饮为主,汇聚餐饮、休闲娱乐店铺,特色突出,餐饮文化浓厚,配套设施完善,管理规范,特色鲜明的餐饮街(城),促其形成集聚效应。
2009年—2012年每年从我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安排1000万元支持餐饮业发展,主要用于培育餐饮龙头企业,建设星级美食名店,打造美食名城、名县、名镇、名街,研发特色菜品,支持餐饮企业开拓国内外市场,实施滇菜品牌工程,建设餐饮连锁和配送中心,表彰奖励对餐饮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其他促进餐饮业发展的事项。专项资金采取奖励、贷款贴息和财政补助等支持方式。具体资金管理使用办法由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