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网讯 为切实保障2018年春节期间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我市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省食品安全办公室的“再动员再部署”电视会议精神,迅速行动,开展2018年春节前餐饮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餐饮单位开办的“年夜饭”。
近日来,茂名市、各区(县级市)、各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餐饮安全监管检查员冒着严寒低温雨水天气,深入大、中型餐饮单位及单位食堂等集体用餐场所逐间进行检查;重点打击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超负荷供餐,严厉查处使用过期、变质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非法添加行为、不严格落实餐饮单位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的餐饮单位。
检查人员对检查中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隐患问题的餐饮单位、集体食堂分别下达了《现场检查笔录》、《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行政执法人员将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检查落实。
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醒:餐饮单位要加强春节期间餐饮安全管理,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对餐饮单位单宗承办“年夜饭”超过50桌以上的要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并签订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承诺书。市民要选择持《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信誉好的餐饮单位进行消费;同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社会共治食品安全的格局,确保节日人民群众饮食安全,过上一个幸福如意吉祥的春节。
茂名日报记者 张伍 通讯员 李文才